近日,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0004-2013《婴儿摇篮的安全要求》正式发布,将于2015年6月实施。作为我国首部婴儿摇篮国家标准,该标准对产品作出了哪些技术规范?对生产企业提出哪些要求?将对行业企业产生何种影响? GB 30004-2013的标准适用于小于5个月的婴儿或未能坐起、跪起、爬起的婴儿使用的婴儿摇篮,其内部长度不大于900mm。但不适用于婴儿摇椅、提篮、秋千。 GB 30004-2013参考了欧盟两个标准EN1130-1和EN1130-2家用围床及摇床,以及ASTMF2194美国摇篮车的安全标准规范,但不等同于上述标准,结合我国国情予以制定。比如,国家标准对于可折叠摇篮提出新要求,而欧盟标准对此没有规定。另外,GB 30004-2013对材料安全方面的要求更详细。4.5-4.7条款要求,婴儿摇篮上使用的纺织品材料,应符合GB 18401婴幼儿用品要求的规定;纺织品材料的易燃性能,应符合GB 6675中易燃性能的固定;木制婴儿摇篮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GB 18584的规定。 在婴儿摇篮实际使用中,很多家长喜欢把玩具等挂饰悬挂在摇篮上,逗婴儿开心。那么,这些挂饰件的安全性又如何保证?GB 30004-2013在“适用范围”一项特别注明,婴儿摇篮附加的悬挂玩具、健身玩具及类似玩具的安全要求应满足GB 6675的相关要求。如果婴儿摇篮增加其他附件,则这些附件的安全要求需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。 “这个标准出台就是要求企业生产用人力驱动的婴儿摇篮,带电或机械驱动的摇篮不能再生产了。”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陈静茹表示,婴儿摇篮国标是强制性的,适用范围为所有摇篮。这意味着,到2015年6月,电驱动或机械振动一类的摇篮将被禁止生产。 GB 30004-2013中5.7条款规定,摇篮的摇摆机构不应安装有电的或机械的动力来摆动或振动摇篮,但可直接用手推或拉。据悉,该要求参考了欧盟标准规定,因为考虑到带电或机械动力驱动的婴儿摇篮,会有很多危险点存在。
来源:中国质检网
2013年12月3日 |